关于进一步加强我院2022届毕业生
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系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我院2022届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就业工作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全院各系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计划。
(二)深化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树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就业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转变就业观念、开拓就业市场、提升就业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就业+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工作理念,完善“需求导向、市场调节、多元促进、四级联动”的就业工作机制,形成“院系专班”协调联动,政府、用人单位、学校、大学生及家长互助联动,多元促进、齐抓共管的就业工作局面。
(三)明确工作目标,增强工作实效。学院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我院2022届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不低于90%,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5%;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留鲁就业率稳步增长;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就业质量、就业指导和离校后的跟踪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四)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作制度。成立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抓总、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系部落实的大学生就业工作格局。强化大学生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院系两级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的就业工作领导体系。
(五)明确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职责。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系部抓好落实,成立以系主任和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系党总支书记主管、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参与的大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统筹、指挥和协调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我院就业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大学生就业工作纳入招生就业处和各系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教育质量管理处、招生就业处以及各系要加强对就业工作政策性和导向性研究,细化院系两级考核指标,形成职责清晰、目标明确、逐级分类的就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学院根据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统筹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系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建立“诊改”和“挂钩”制度。将毕业生就业率与专业设置挂钩,作为专业设置的重要参考指标,建立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以及“诊改”不力退出机制。将毕业生就业率与招生计划挂钩,对连续2年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低于9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诊改”后仍低于85%的专业建议停止招生。
三、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
(八)保证专项工作经费到位。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各系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使用专项经费。就业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毕业生就业指导、市场开拓、就业基地建设、跟踪调查、接待与回访用人单位等工作及就业日常工作开支。招生就业处依据就业工作计划、就业协议、项目预算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指导和监督专项工作经费的使用。
(九)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学院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配齐大学生就业工作人员,并将大学生就业工作队伍培训纳入学院师资培养计划,每年统筹选派从事大学生就业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外出培训学习,以提高就业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队伍的专业职称评定相关政策,打造一批相对稳定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
(十)组建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队伍。各系部在每个毕业班中遴选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学作为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员,成为就业工作学生队伍的骨干核心。负责建立班级QQ群或微信群,协助将学校和系部将有关信息转达到本班同学,同时准确掌握本班同学就业情况并及时反馈;毕业后转为“城建信使”,负责毕业后和学校的联系工作。
四、深化就业指导,提升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结合学校育人模式改革,加强教材建设,编写“实用+特色”的高质量就业指导教材。将《大学生职业发展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逐步构建起多层次、全程化的大学生就业课程体系。
(十二)加强大学生就业个性化服务,拓宽求职服务覆盖面,提高求职指导的有效性。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简历设计大赛,提升毕业生求职技能。邀请专家、优秀往届毕业生来校交流,开阔毕业生视野、积累求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求职就业工作品牌化、个性化活动,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求职竞争力。强化线上就业精品课程和就业讲座视频的共享,开展网络培训活动和网上模拟面试,提升毕业生求职能力。
(十三)依托互联网平台,多措并举开展线上就业服务。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网络招聘会,引导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56校园招聘服务活动、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的校园招聘活动、学院组织的各类网络招聘会和线上双选会,不断拓展网上就业岗位资源。通过我院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手机端推送通知公告、网络招聘、线上宣讲、岗位招聘等就业信息,宣传就业岗位信息和国家政策,完成包括生源核对填报、就业去向登记流程查询等各类就业手续的在线办理,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化就业服务。
(十四)加强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力度。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各系部强化就业思想教育和心理指导,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实行“一对一”帮扶,加强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为每一个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建立帮扶档案。各系按照国家政策把财政拨付的经济困难家庭求职补贴及时发放给学生,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困难。
五、抓好重点工作,提高工作质效
(十五)深入开展“百企万岗”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学院领导分别率队走访企业,拓展校企合作对接渠道,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与地方、行业、企业的人才供需对接,持续扩大就业基地建设,扩容岗位需求信息库,高质量完成访企拓岗工作要求。
(十六)加强校企合作,不断开拓新的就业市场,开辟新的就业基地。按照“巩固老基地,开发新市场”的原则,持续做好就业市场开拓工作。巩固和加强济南市和省内其他大中城市用人单位的联系、沟通、交流与合作。重点加大与毕业生生源地用人单位联系,对接当地产业发展,开辟新的就业基地。进一步加强与人才交流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对接,有选择性的开拓海外就业渠道。各系部应加强与毕业生实习单位的联系,在毕业生与实习单位双向选择下,努力提升毕业生所在实习单位的留用率。用好校企合作“订单培养”这个模式,力争系部和专业全覆盖,确保校企合作“订单班”毕业生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各系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各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2022年开辟3个以上较为稳定的就业基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非执行全省统一指导收费标准的校企合作协议,简化工作流程,实行备案制,系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自行签署),其中每个专业2022年至少开辟一个就业基地,力争在5年内我院建立稳定就业基地500个以上。
(十七)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灵活就业。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鼓励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获取继续升学深造的机会,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我省城乡基层、生源地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业态,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十八)做好就业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各系每月报送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进度统计信息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信息,从5月起,实行就业情况周报制度。招生就业处对信息进行核准,并及时发布和上报。各系要组织人员对各班级上报就业信息逐一进行审核,招生就业处采取随机抽查、全面核查、用人单位回访、毕业生跟踪等多种方式,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核实。
各系不得将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收集与毕业证书发放挂钩;不得授意毕业生开具虚假就业证明材料;不得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如有违反,学院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九)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反馈体系,编制和发布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各系部建立包含学生最基本的信息和联络方式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库,并随毕业生就业岗位变动,做到动态调整。学院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我院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反馈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每年向社会和媒体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
(二十)发挥青团组织力量,联动推进就业工作。深入实施共青团中央为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开展的“青鸟计划”。招生就业处和团委共同与有招聘意向的企业利用“青鸟计划”平台发布信息,鼓励毕业生注册手机微信小程序“青鸟计划”,关注岗位招聘信息,指导毕业生投递简历。根据团中央《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指引》,结合建档立卡学生结对帮扶实际,结对老师与被帮扶学生共同注册使用微信小程序“团团微就业”,指导帮扶学生在“团团微就业”平台上开展相应的简历投递和招聘应聘等活动。
六、创新带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
(二十一)组织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学生工作处应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日常管理,组织和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进“专创融合”,培育课程体系。适时组织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加强众创空间和创业基地建设,加大对学生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帮助大学生建立“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信心,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研究制定对创业示范典型和创业指导教师的激励政策,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进常态化工作开展,提升学校“双创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