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晚间和节假日学生教育管理值班的工作,优化校园文明建设和综合管理,保持学院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创造和谐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一、值班目的
每日由一名学生工作科级干部(以下称值班科长)带班值班,负责落实《学生辅导员值班制度》,带领值班辅导员有组织、有目的、有质量的完成值班工作,保证值班效果。
二、适用人员
在学生工作领域的科级干部。
三、值班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16:30—次日早7:50;
节假日:早8:30—次日早8:30。
公寓管理中心通过相应媒介向学生公布校园110报警电话88789110、值班室电话和值班科长的姓名。
四、值班科长职责
值班科长在值班期间负维护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处理突发事件的主体责任。
(一)晚自习巡查工作
1、负责巡视校园,检查学生晚自习和图书馆自主学习情况,及时纠正不文明现象。
2、负责指导各系值班人员处理晚自习期间出现的突发及紧急事件。
3、把值班期间发现的非紧迫问题,报相关教学系领导和学生教育管理科。
(二)公寓区巡查工作
1、根据《学生辅导员值班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值班辅导员履行值班职责。掌握未到岗辅导员去向。
2、负责对值班辅导员进行值班安排,保证总值班室随时有人,协调值班事宜。
3、带头走访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负责检查值班辅导员进楼巡查情况。
4、负责全权处理(组织、协调)校园内学生突发及紧急事件。
5、特别关注开水房、食堂、西环路等学生较多地点的情况。
(三)次日早操巡查工作
1、负责检查各系早操的出勤情况及跑操质量。
2、负责协调、处理早操期间出现的突发及紧急事件。
(四)汇总报送工作
1、在次日早8点前,负责汇总值班辅导员汇报的检查情况,认真填写《学生工作值班记录表》,公寓管理中心存档。
2、值班情况电话报值班处长。必要时书面报告,并同时报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3、对值班期间突发事件,形成初步意见,并转交涉事学生所在系进一步处理。对打架事件涉事学生,要求辅导员实施追踪观察和必要的教育、惩戒。
五、纪律要求
(一)值班日17:00(节假日早8:30)前主动向当日值班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同时主动联系保卫处值班人员,形成值班联动机制。
(二)因故不能按时值班者,自行协调本部门其他科长顶岗,并提前通知当日值班处长。
(三)值班科长夜间21:00前进驻公寓区总值班室,负责组织当日签字到岗值班辅导员履行值班职责。
(四)值班期间,不得迟到、脱岗、离校住宿。
(五)值班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及时接受回复通信,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总值班室必须安排有值班人员在岗。
(六)熟悉《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学生出现突发事件,值班科长必须在得到信息十分钟内赶到现场,联系值班辅导员、保卫物业、学生干部三到位,组织值班辅导员合理处置。重要问题及时向值班处长汇报。
六、值班考评
(一)学生工作处每周形成《值班工作情况通报》,发各教学系,报送分管院领导。
(二)值班科长在值班时间不能履行值班责任,违反值班纪律,由学生工作处进行通报,学院按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
七、附则
本规范2016年9月修订,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