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让需要资助的学生能够顺利通过学校提供的资助有效缓解经济困难,减轻思想负担,圆满完成学业,保障他们在获得公平的接受教育机会的基础上,能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以及山东省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文件精神,结合beat365官方网站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院资助经费来源和使用
1、学院规范校内资助经费的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由财务审计处每年按事业收入的5%比例足额提取经费,作为学院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也通过学生资助专用账户账目收支。学生资助经费的支出,按照学院财务制度和报批程序办理。
2、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面向学生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3、根据学院财务管理规定,享受资助的学生需办理本地农业银行卡和校园卡。资助资金原则上不得代领,由财务审计处直接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或校园卡,特殊情况下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领取。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截留、瓜分、挪用应该发放给受助学生的资金。
4、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经费,不能从学生资助专项经费账户账目列支。
5、凡属于校内资助经费的支出,须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按程序办理。
二、学校资助经费的主要用途和标准
学院建立以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的“奖、助、贷、勤、补”为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具体是由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三优鲁班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勤工助学等为辅。
学院从每年提取事业收入5%的资助专项经费中,开设校内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项目。
(一)教学系学生班级工作考核奖。学院出资设立教学系学生班级工作考核奖,由教学系制定《教学系学生班级工作考核奖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标准,面向学生班级,按月组织考核发放。教学系学生班级工作考核奖按每名学生每月13元拨付,每年发放10个月。
(二)公寓考核奖。学院出资设立公寓考核奖,由公寓管理中心制定《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标准》,明确评选标准,面向学生宿舍,组织学生宿舍量化考核和评选。公寓考核奖按每名学生每月3元拨付,每年发放10个月。
(三)三优生鲁班奖学金。学院出资设立三优生鲁班奖学金,三优生鲁班奖学金分为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良学生奖学金。学生科制定《三优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明确评选标准。三好学生奖学金不超过专科学生总人数的10%,每人每年奖励110元;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不超过专科学生总人数的5%,每人每年奖励90元;优良学生奖学金不超过专科学生总人数的25%,每人每年奖励70元。
(四)勤工助学金。学院出资设立勤工助学金,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实施《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合理支付勤工助学酬金。学院每年出资50万元,用于支付勤工助学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人数占在校生比例,要逐步达到5%。
(五)特殊困难补助金。学院设立特殊困难补助金,每年出资5万元,用于帮助在校学习期间,突遇特别严重的困难,通过常规的资助工作,仍不能缓解其经济困难,需要进一步救助补助的学生。由教学系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领导研究,给予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金从学生资助专用账户账目列支。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