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在校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公寓环境,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由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各教学系学生分班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和调整。
第二条 宿舍安排确定后,所有床位信息将录入微机建档,作为今后各项评比检查的依据。为确保信息准确,学生必须要按指定床位入住,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调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者,可提出书面调整申请,经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有序调整。
第三条 申请走读的学生应按照学院《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走读手续,禁止学生校外租房居住。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必须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第四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离校。如因参加校内假期培训等原因需在校住宿者,由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住宿,并服从住宿安排。
第五条 正常教学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管理制度。
根据作息时间表,楼门封闭时间为(如遇更改,将另行通知):
周一至周四 8:00-11:40,13:30—17:00,18:40—20:15,22:00—次日早6:00;
周五 8:00-11:40,13:30—17:00,22:00—次日早6:00;
周六、周日22:00—次日早:6:00
第六条 公寓楼门封闭期间,宿舍内不得留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滞留或进出公寓者,应持学生证和有效证明,经公寓管理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出公寓。
第七条 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能擅自外出。楼门封闭后有特殊情况要求外出的学生(如看急诊等),必须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理由,登记后方可外出;晚归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说明晚归原因;严禁通过跳跃、攀爬防盗网排水管等设施进出公寓楼。
第八条 住宿学生严禁夜不归宿,值班老师及公寓学生自管会成员将在每晚21:30进行夜不归宿情况检查。
第九条 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生宿舍。校外人员探望学生,需由本宿舍学生陪同,陪同学生要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说明进入理由、注明进出时间及所带物品,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入内。
第十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室成员(包括亲属),严禁男、女生串楼。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使用经山东省高校集中采购途径自主采购的床上用品,杜绝劣质产品进入学校。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按照公寓卫生评比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值日。保持卧具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废弃物倾倒在垃圾箱内,不得堆放在门口、走廊。
第十三条 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涂乱画;不得在楼内乱堆杂物和停放车辆;严禁向窗外抛掷瓶罐、垃圾等物品。
第十四条 关注健康,保持室内通风,严防疫病传播,不得携带宠物进入校园和宿舍。
第十五条 公寓管理中心和公寓学生自管会对学生宿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照五个等级:A级(优)、B级(良)、C级(合格)、D级(基本合格)、E级(不合格)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 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接插座;离开宿舍时,应切断照明和用电设备电源;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严禁在公寓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违禁物品。
第十七条 严禁私自移动或损坏公寓区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破坏防火宣传标牌和防火标识;严禁私自使用消防和应急灯电源;禁止在未遇火险情况下,动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离开寝室时要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自己的钥匙,不得随意借与他人;严禁将钥匙放置于门框上方或其他可能造成失窃的位置;忘带钥匙时须凭本人学生证到物业管理部门登记借用,用后立即归还。
第十九条 宿舍内不宜存放手机、现金、有价证卡、电脑等贵重物品。学院不建议大二及以下学生将电脑带入宿舍使用,已将电脑带入学校的学生要主动将电脑主机号报至学院保卫处及公寓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学院统一建卡管理;住宿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严格按照《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公寓贵重物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未按以上要求执行或因个人过失造成的财物丢失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 放假离校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带走。不带走的物品(如被褥、衣物等)应整理打包并做好标记,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宿舍内。
第二十一条 宿舍严禁私藏仿真枪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禁止存放烟酒,严禁学生吸烟、酗酒;禁止打麻将、牌九,严禁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第二十二条 提倡文雅、健康的寝室文化。不准在宿舍内传阅不健康读物和音像制品,禁止网上浏览、下载、传播不健康信息。
第二十三条 公寓区不得进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体育、娱乐活动;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不得随意张贴海报、广告、启事等宣传品;严禁各类商贩进入学生宿舍,发现者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或保卫处举报。
第二十四条 要爱护水电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第二十五条 住宿学生要爱护室内家具、设备,不准随意挪用;不得私自拆除或另加门锁;门窗、玻璃等物品的损坏要主动及时与物业管理部门联系报修。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实行检查考评制度,学生应自觉接受学院的纪律、安全、卫生检查。尊重公寓工作人员和执勤师生,服从管理,营造和谐的公寓环境。
第二十七条 公寓管理中心按照《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及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宿舍安全秩序、宿舍内务卫生和宿舍精神风貌等方面检查结果,评比“星级文明宿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者,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所有。
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
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公寓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消防方面
1、重视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定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消防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公寓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2、学生宿舍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棒、电热壶、电热杯、电吹风、电褥子等大功率电器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等明火器具。
3、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改装供电线路,私自拆装原配电器设备;禁止将插排线拉至床上使用电器。
4、严禁将煤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有毒、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进宿舍;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公寓区禁止吸烟。
5、严禁私自移动或损坏公寓区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破坏防火宣传标牌和防火标识;严禁私自使用消防和应急灯电源;禁止在未遇火险情况下,动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6、务必保持公寓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楼道与消防安全通道处禁止放置任何阻碍通道畅通的物品。
7、学生要配合学院对宿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防盗方面
1、重视对学生进行防盗、防抢、防骗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防盗意识,帮助学生了解盗窃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掌握防盗常识和技能。
2、学生公寓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夜间擅自外出、晚归和夜不归宿,公寓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学生晚归、晚出登记手续。
3、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生宿舍,校外人员探望学生应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登记手续。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包括亲属)。
4、学生在午休、晚间就寝时应关好宿舍门。宿舍门锁、插销损坏时应及时到维修中心处报修。
5、宿舍无人时应关窗、锁门;宿舍钥匙要随身携带,不要将钥匙随意外借;严禁将钥匙放置于门框上方或其他可能造成失窃的位置;忘带钥匙时须凭本人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寓楼门卫处登记借用,用后立即归还,禁止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锁。
6、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携物外出登记”和“大包外出检查”等工作。
7、宿舍内不宜存放手机、现金、有价证卡、电脑等贵重物品。学院不建议大二及以下学生将电脑带入宿舍使用,已将电脑带入学校的学生要主动将电脑主机号报至学院保卫处及公寓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学院统一建卡管理;住宿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严格按照《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公寓贵重物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妥善保管,未按以上要求执行或因个人过失造成的财物丢失责任自负。
8、放假离校时,必须将贵重物品带走。不带走的物品(如被褥、衣物等)应整理打包并做好标记,整齐有序地摆放在宿舍内。
9、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及时上报公寓管理人员处理。
10、发现失窃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中心和保卫处,积极协助保卫处老师及公安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三、治安方面
1、学院在进入公寓区的显著位置设置禁行标志,公寓区域内禁止各种机动车辆通行;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车辆,堆放杂乱物品。
2、校园内严禁私藏仿真枪支、管制刀具、棍棒和甩鞭等危险物品。
3、学生之间要团结互助,如遇矛盾可通过班主任或公寓管理中心老师协调解决,严禁打架等恶性违纪现象。
4、不得传阅不健康书刊、电子音像制品及各种非法宣传品;禁止网上浏览、下载、传播不健康信息。
5、宿舍内严禁存放烟酒,禁止学生吸烟、饮酒。
6、公寓楼内严禁大声喧哗,禁止打球、高音播放广播音乐等影响他人生活的文体活动。禁止打麻将、牌九,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向窗外抛掷瓶罐、垃圾等物品。
8、严禁通过攀爬防盗网、排水管等设施出入公寓楼。
9、公寓楼禁止设摊销售商品和商业推广行为。
10、学生公寓内不得随意张贴海报、广告、启事等宣传品。
11、进出公寓区的人员要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部门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管理。
四、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学生违反以上规定,公寓管理中心将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教育及纪律处分。
3、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所有。
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
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是学生良好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的体现,对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营造温馨、舒适、健康、文明的宿舍环境,促进大学生健康成才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维护公寓区良好的卫生环境,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监督检查
1、常规检查:公寓自管会卫生督导部成员每日早7:20分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日常检查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的相关要求,对各楼宿舍卫生进行常规检查。
2、例行检查:每周二、周四下午1:00点由公寓管理中心老师及各系学生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日常检查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各楼宿舍卫生进行常规检查。
3、重点抽查:每学期两次,由学生处负责人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按照《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标准》(详见附件二)的相关要求对公寓卫生进行重点抽查。
二、卫生评比
学生宿舍卫生根据打分情况,分为五个等级:A级(优)、B级(良)、C级(合格)、D级(基本合格)、E级(不合格)。
1、奖励办法:
公寓管理中心在综合以上三项检查成绩的基础上,按照《beat365官方网站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及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每月从C级及以上的宿舍中择优评选“星级文明宿舍”颁发奖学金。
按班级全部宿舍的综合卫生成绩评出“优秀宿舍管理班”颁发流动红旗。
2、处罚办法:
被评定为D级及以下的宿舍由公寓老师、自管会值班干部要求其整改,对能够按要求整改的宿舍学生不予记录;对不听教导的宿舍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及临时断电处罚,卫生检查合格后,个人提出书面申请至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恢复送电。
一月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评定为E级的宿舍及个人,公寓管理中心结合该宿舍及个人日常表现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该宿舍的全体成员取消任何评优资格。
一学期中若有15%的学生住在D级及以下宿舍,该班级取消评选“优良学风班级”的资格。
三、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所有。
附表2:《学生宿舍卫生日常检查评分标准》
附表3:《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标准》
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
学生公寓“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及奖励办法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充分发挥思想行为端正、生活习惯良好的学生表率作用,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营造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成长氛围及文明健康的寝室文化,特制订《学生公寓“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及奖励办法》。
一、“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四个级别,其中“二至四星级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五星级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评比标准由“宿舍安全秩序、宿舍内务卫生和宿舍精神风貌”三个方面组成,具体标准如下:
(一)安全秩序
宿舍成员均应认真遵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学生公寓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
宿舍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与“星级文明宿舍”的评选:
1、宿舍成员存在擅自校外租房、聚众起哄闹事、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犯学院纪律的行为并受纪律处分的。
2、宿舍发生盗窃案件,并被保卫部门认定为自我防范不到位的。
3、宿舍内存放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棒、电热壶、电热杯、电吹风、电褥子等大功率电器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等明火器具的。
4、宿舍内私藏仿真枪支、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的。
5、宿舍成员存在观看不健康音像制品、浏览色情网站和有害信息、沉溺于网络游戏等现象的。
6、在宿舍内聚众酗酒、观看或参与赌博的。
7、宿舍内发生其他不安全和影响稳定现象的。
(二)内务卫生
按照学生宿舍卫生管理的相关要求,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参考三方面情况确定最后成绩,分别是常规检查情况、例行抽查情况和重点检查情况。
其中,评选“星级文明宿舍”卫生应具备如下标准:
1、当月每次常规检查均为C级以上(包含C级)的宿舍。
2、当月每次例行抽查均被评定为“优秀宿舍”。
3、当月每次重点检查,均能严格按照《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精神风貌
1、宿舍成员间和谐相处、团结互助、积极上进,能及时交流反馈室友的思想动态。
2、宿舍文化氛围浓厚;宿舍美化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值日制度健全,分工明确。
3、宿舍成员能互相督促,按时上课,没有在正常学习时间内无故滞留宿舍现象。
4、宿舍成员能够积极参加公寓的各项活动,支持配合公寓管理工作。
5、宿舍有以下情况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1)宿舍成员勇于制止公寓内的各种不良行为,对公寓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能及时汇报、主动防范。
(2)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学院宿舍文化艺术节活动并获奖励的。
(3)宿舍成员积极参与公寓管理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二、“星级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一)评比机构
公寓管理中心、公寓学生自管会
(二)评比时间和程序
1、二至四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时间及程序
二至四星级文明宿舍每月评比一次。在综合“宿舍安全秩序、宿舍内务卫生和宿舍精神风貌”三个方面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按“四星级文明宿舍”占宿舍总数的5%;“三星级文明宿舍”占宿舍总数的10%;“二星级文明宿舍”占宿舍总数的20%进行评选。
2、五星级文明宿舍评比时间及程序
五星级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由上学期均被评为“三星级文明宿舍”及以上的宿舍自愿申报,公寓管理中心和公寓学生自管会在申报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评比。评选比例一般占宿舍总数的5%左右。
(三)奖励办法
1、二至四星级文明宿舍奖励办法
获得二至四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将按照以下数额发放公寓奖学金: “四星级文明宿舍”奖学金数额为每人20元/月;“三星级文明宿舍”奖学金数额为每人5元/月;“二星级文明宿舍”奖学金数额为每人2元/月。奖学金每月发放一次。
2、五星级文明宿舍奖励办法
获得五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学院为其颁发 “五星级文明宿舍”荣誉证书(含全体成员姓名)及奖品,并在公寓宣传栏集中展示获奖宿舍风貌;获得五星级文明宿舍的舍长,颁发荣誉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在对宿舍进行美化设计时不得违反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破坏、损坏宿舍设施。
2、获得“五星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要交一张本宿舍集体生活合影照到公寓管理中心。
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九月
学生申请走读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近年来对学生走读管理的实践,现就做好学生申请走读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
学生入住集体宿舍,是大学集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个人自律能力、学会与人共处的重要过程,也是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的基础保障。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如确有需要申请走读,必须在每年六月初办理手续。
二、申请走读的对象
1、入校前属于在学院驻地彩石镇辖区的学生;
2、因家庭原因、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走读,且所住地距离学院5公里内,交通便利的学生。
三、申请走读的程序
1、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走读申请、签批表》(一式三份),于每年六月五日前向所在教学系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辅导员或班主任向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耐心说明因走读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核实学生填写《beat365官方网站走读申请、签批表》的相关内容,如申请理由、详细地址、24小时联系方式、走读期限、家长责任承诺等。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再由所属教学系签批,加盖公章。
3、学生与所属教学系签署《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走读自我管理协议书》,连同《beat365官方网站走读申请、签批表》一起交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审核。
4、审核通过后,报送分管院领导审批。
5、分管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备案,并会同总务处办公室对走读学生原住宿寝室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开具《走读证明书》交财务审计处以做好学生住宿费的结算工作。
公寓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