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操是培养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举措。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制订早操管理规定。
一、早操形式
1.早操时间:每学期第一至第十八周,每周周一至周五。夏季早6:30分,冬季早6:40分。
2.参加学生:三年制高职一年级和五年一贯制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3.以班级为单位,在规定路线跑早操。
二、早操组织
1.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协调早操工作,对教学系早操组织工作和跑操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早操考核是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部分,采用学校考核和教学系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学生会体育部在教师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2.教学系负责本系早操的具体组织和检查。系学生会体育部在教师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3.教学系要重视早操宣传发动,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早操锻炼,健康体魄。
4.前一天晚值班的教师到早操现场指导,处理突发事件。
三、早操考勤要求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证跑操的出勤率在95%以上。
2、因病长期不适宜跑操者,在有生源地或学院卫生所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详细病例和诊断书基础上,请假条由辅导员、教学系领导签字批准。诊断书复印件和请假条交校学生会体育部备案。
3、遇有突发特殊情况临时请假者,必须到系体育部登记,并且在当天将假条交至系体育部,否则按旷操处理。
4、因病长期不适宜跑操者和站操者不计入出勤率,特殊情况临时请假计入出勤率。
四、早操质量要求
1、候操期间,无大声喧哗,无相互推搡。
2、跑操中,队列整齐,间距均匀,速度适中,口号响亮。
3、跑操中,无交头接耳,无中途加入,严禁把手放口袋里,严禁戴耳机。
4、在有服装要求时,做到服装统一。
5、服从检查人员的引导管理。
五、早操考核实施
1、校学生会体育部协调教学系学生会体育部共同开展早操考核,并组织“早操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2、早操考勤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各班安排一名班级干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记录,如实向校、系检查人员报告出勤情况。
3、早操考勤由点操人员负责。校体育部点操人员不得在本教学系点操。系体育部点操人员不得负责本班级点操,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4、检查成绩由督操人员负责。校体育部督操人员不得在本教学系督操检查,系体育部督操人员不得负责本班级督操检查。督操人员每天根据早操质量要求进行打分,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5、校、系体育部分别进行成绩汇总统计。
六、早操结果运用
1、校体育部根据班级早操质量,对班级早操打分,并对各教学系早操进行对比评价。
2、校体育部每周通报一次班级早操成绩(出勤率、长期病假数、成绩),引导教学系改进早操管理工作。对出勤率低于95%和质量检查排名后五位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
3、学生工作处每月汇总核实检查成绩,分析问题,形成《早操工作简报》,分别向院领导和教学系反馈。
4、对出勤率低于97%和质量检查排名在本系后40%的班级,不能参评“文明班级”。
七、特殊天气措施
1、当出现雨雪天气、大风天气、严寒天气、浓雾天气等不适宜跑操情况时,经校学生会体育部提议并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可停止出早操。
2、当气象台预报发生严重污染天气,并发布橙色预警时,停止预警期早操。
八、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